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窄版
登录
立即注册
首页
Portal
社区
BBS
出售/求购
行业资讯
鹦鹉行情
技术讨论
搜索
搜索
本版
文章
帖子
中国鹦鹉信息网 - 鹦鹉品种 | 饲养指南 | 疾病防治 | 行业资讯门户
»
社区
›
社区站务
›
网站公告
›
鹦鹉信息网关于鹦鹉饲养与保护的重要公告 ...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鹦鹉信息网关于鹦鹉饲养与保护的重要公告
[复制链接]
101
|
0
|
2025-9-2 17: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亲爱的鹦鹉爱好者们:
大家好!鹦鹉凭借灵动的姿态、多样的羽色以及部分种类具备的模仿能力,成为全球范围内广受欢迎的宠物鸟类之一。近年来,我国鹦鹉饲养群体不断扩大,市场交易活动日益频繁,但与此同时,非法捕捉野生鹦鹉、违规交易保护类鹦鹉、不规范饲养导致鹦鹉伤亡等问题频发,不仅破坏了野生鹦鹉的自然种群,也让不少爱好者因不了解法律规定而陷入违法风险。
为切实引导大家树立 “合法饲养、科学保护” 的理念,明确各类鹦鹉的饲养边界与法律责任,保障鹦鹉爱好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助力我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发展,鹦鹉信息网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 公约)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管理规定,恳请各位用户逐条款认真研读并严格执行。
一、鹦鹉分类及饲养规定(含鉴别方法与实操要求)
(一)非保护类鹦鹉(可自由饲养交易,需保障动物福利)
包含种类
:桃脸牡丹鹦鹉(学名:
Agapornis roseicollis
)、虎皮鹦鹉(学名:
Melopsittacus undulatus
)、鸡尾鹦鹉(玄凤鹦鹉,学名:
Nymphicus hollandicus
)。
核心依据
:这三种鹦鹉原产于澳大利亚及周边地区,非我国原生物种,未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也未纳入 CITES 公约附录,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 “保护动物”。
饲养与交易要求
:
个人、商家可自由购买、饲养、出售,但需确保种源为人工繁育后代(野生个体可能携带病菌,且捕捉野生个体可能违反原产国法律,不建议购买);
饲养时需满足基础福利:笼舍尺寸不小于 “鹦鹉翼展的 1.5 倍 × 体长的 2 倍”(如虎皮鹦鹉笼舍建议不小于 40cm×30cm×30cm),配备食盒、水盒、栖木(直径适配鹦鹉爪型,避免过细导致足部损伤),每周至少清洁 1 次笼舍,提供专用饲料(避免喂食巧克力、牛油果、洋葱等有毒食物);
交易时商家需向买家提供 “人工繁育来源说明”(如养殖场出具的繁育证明复印件),避免以 “野生”“进口稀有” 等噱头误导消费者。
鉴别要点
:
桃脸牡丹鹦鹉:头部至胸部为粉红色,背部橄榄绿色,尾羽红色,体型较小(约 15cm);
虎皮鹦鹉:全身布满黑色横纹,常见颜色为绿色、蓝色,也有黄色、白色变种,体型约 20cm;
鸡尾鹦鹉:头部有黄色羽冠,脸颊有圆形红斑,背部灰色,尾羽细长(约占体长一半),体型约 30cm。
(二)标识管理类鹦鹉(需带专用标识,仅可观赏,禁繁育出售)
包含种类
:人工繁育的费氏牡丹鹦鹉(学名:
Agapornis fischeri
)、绿颊锥尾鹦鹉(小太阳鹦鹉,学名:
Pyrrhura molinae
)、紫腹吸蜜鹦鹉(学名:
Lorius hypoinochrous
)、和尚鹦鹉(学名:
Myiopsitta monachus
)。
核心依据
:2021 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部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名录的公告》,将这四种鹦鹉纳入 “专用标识管理试点”,即通过 “专用标识 + 脚环” 实现溯源管理,区别于野生个体和未合规繁育个体。
饲养与购买要求
:
仅可购买 “双标识齐全” 的个体:
专用标识: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监制,为带有二维码的塑料或金属标签,粘贴 / 悬挂于鹦鹉笼舍或包装上,扫码可查询 “繁育单位名称、种源编号、检疫信息”;
配套脚环:为不可拆卸的金属脚环(刻有与专用标识对应的编号),套于鹦鹉脚踝(幼鸟需在成长过程中更换适配尺寸的脚环,避免勒伤);
购买时需向商家索取 “标识登记证明”(含购买人信息、鹦鹉标识编号、购买日期),并在 30 日内通过 “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平台” 完成个人饲养登记(流程:平台注册→上传标识二维码→填写饲养地址→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电子登记凭证);
严格禁止行为:
私自拆除、伪造、涂改专用标识或脚环(若脚环损坏,需联系原繁育单位申请更换,并重新登记);
对标识管理类鹦鹉进行繁育(包括自行配对产卵、委托他人繁育);
出售、赠送、转让已购买的标识管理类鹦鹉(即使带有标识,也禁止二次交易,若无法继续饲养,需联系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或合规繁育机构回收)。
鉴别要点
:
费氏牡丹鹦鹉:头部蓝色,胸部黄色,背部绿色,尾羽红色,与桃脸牡丹鹦鹉的区别在于 “头部无粉红色”;
绿颊锥尾鹦鹉(小太阳鹦鹉):腹部绿色,脸颊黄绿色,翅膀边缘有蓝色羽毛,体型约 26cm,性格活泼,常见 “黄边”“肉桂” 等变种;
和尚鹦鹉:全身绿色,额头灰色,喙为浅灰色,体型约 30cm,具有筑巢习性(人工饲养时需提供巢箱,但禁止用于繁育)。
(三)许可管理类鹦鹉(需办行政许可,仅限特定用途)
包含种类
:所有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 年版)及 CITES 公约附录 Ⅰ、Ⅱ 的鹦鹉,常见种类如下:
国家一级保护:大紫胸鹦鹉(四川鹦鹉,学名:
Psittacula derbiana
)、绯胸鹦鹉(学名:
Psittacula alexandri
);
国家二级保护:金刚鹦鹉(所有种类,如蓝黄金刚鹦鹉、红绿金刚鹦鹉)、亚马逊鹦鹉(所有种类,如黄冠亚马逊鹦鹉)、非洲灰鹦鹉(学名:
Psittacus erithacus
)、吸蜜鹦鹉(除紫腹吸蜜鹦鹉外的种类);
CITES 附录 Ⅰ:棕榈凤头鹦鹉(学名:
Probosciger aterrimus
)、蓝喉金刚鹦鹉(学名:
Ara glaucogularis
);
CITES 附录 Ⅱ:折中鹦鹉(学名:
Eclectus roratus
)、亚历山大鹦鹉(学名:
Psittacula eupatria
)。
核心依据
:此类鹦鹉野生种群面临生存威胁,需通过行政许可严格管控 “繁育、交易、利用” 等环节,仅允许科研、公众展示展演(如动物园、合规鸟类展览馆)、物种保护等特定用途。
饲养与审批要求
:
个人若因 “科研”“物种保护” 需饲养,需按以下流程办理许可:
向当地县级林业和草原局提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申请表》,附带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如高校 / 科研机构出具的项目批准文件)或 “物种保护方案”(如救助受伤野生个体的康复计划);
县级部门初审通过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局审批,审批时会核查 “饲养设施”(如笼舍需具备防逃逸、防天敌入侵功能,配备恒温设备、医疗急救箱)、“饲养人员资质”(需具备野生动物饲养专业知识,提供相关培训证书)、“种源合法性证明”(如从合规繁育基地购买的合同、对方的繁育许可证复印件);
获批后需每季度向审批部门提交 “饲养情况报告”(含鹦鹉健康状况、饲料使用情况、设施维护记录),若鹦鹉死亡,需在 24 小时内报备并说明原因(需提供兽医出具的死亡诊断证明)。
商家若需出售此类鹦鹉,需额外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且仅可出售给 “同样具备许可的单位 / 个人”,禁止出售给普通消费者;
运输此类鹦鹉(跨市、跨省)需办理《野生动物运输许可证》,运输过程中需使用专用运输箱(通风良好,避免挤压),并携带许可文件副本备查。
鉴别要点
:
绯胸鹦鹉:雄鸟胸部粉红色,雌鸟胸部灰褐色,喙红色,体型约 35cm,是我国原生鹦鹉种类;
非洲灰鹦鹉:全身灰色,尾羽红色,喙黑色,体型约 33cm,以高智商闻名,是 CITES 附录 Ⅱ 中管控严格的种类;
金刚鹦鹉:体型大(约 80-100cm),羽色鲜艳,喙粗壮有力,常见蓝黄金刚鹦鹉(蓝色翅膀、黄色胸部)、红绿金刚鹦鹉(红色身体、绿色翅膀)。
二、法律责任(分情形细化处罚标准)
(一)行政处罚(针对轻微违法,未构成犯罪)
依据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 年修订)、《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23 年修订)。
具体情形与处罚
:
饲养 / 繁育许可管理类鹦鹉未办许可:
个人:没收鹦鹉,并处 “鹦鹉价值 1-5 倍罚款”(鹦鹉价值按市场合规繁育个体价格计算,如非洲灰鹦鹉单只价值约 1 万元,罚款 1-5 万元);
单位:没收鹦鹉及违法所得,并处 “鹦鹉价值 5-10 倍罚款”,若为商家,额外责令关闭经营场所 6 个月至 1 年。
购买标识管理类鹦鹉无专用标识:
买家:没收鹦鹉,并处 “鹦鹉价值 0.5-1 倍罚款”(如小太阳鹦鹉单只价值约 1000 元,罚款 500-1000 元);
卖家:没收鹦鹉及违法所得,并处 “鹦鹉价值 2-5 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如单次出售 10 只以上),吊销营业执照。
伪造 / 涂改专用标识或许可文件:
没收伪造标识 / 文件,并处 “5000 元 - 5 万元罚款”;若用于交易,额外按 “非法交易保护动物” 加重处罚。
饲养过程中严重违反动物福利:
如笼舍过小导致鹦鹉肢体畸形、长期不提供饮水导致脱水等,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整改,逾期未改的,处 “2000 元 - 1 万元罚款”,情节恶劣的(如导致鹦鹉死亡),没收剩余鹦鹉。
(二)刑事处罚(针对严重违法,构成犯罪)
依据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 年)。
具体情形与量刑
: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针对许可管理类鹦鹉):
情形 1:非法收购、运输、出售 “国家一级保护鹦鹉 1 只以上” 或 “国家二级保护鹦鹉 2 只以上”,或 CITES 附录 Ⅰ 鹦鹉 1 只以上、附录 Ⅱ 鹦鹉 3 只以上;
量刑: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收购 1 只绯胸鹦鹉,通常判拘役 2-6 个月,罚金 5000-2 万元);
情形 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 “国家一级保护鹦鹉 3 只以上” 或 “国家二级保护鹦鹉 6 只以上”,或 CITES 附录 Ⅰ 鹦鹉 3 只以上、附录 Ⅱ 鹦鹉 10 只以上,或价值 20 万 - 100 万元;
量刑:处 5-10 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出售 3 只非洲灰鹦鹉,价值约 3 万元,判 5-7 年,罚金 3-10 万元);
情形 3:非法收购、运输、出售 “国家一级保护鹦鹉 5 只以上” 或 “国家二级保护鹦鹉 10 只以上”,或 CITES 附录 Ⅰ 鹦鹉 5 只以上、附录 Ⅱ 鹦鹉 20 只以上,或价值 100 万元以上;
量刑: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经营罪(针对违规交易标识管理类鹦鹉):
情形:未经许可,批量出售无专用标识的标识管理类鹦鹉,违法所得 5 万元以上;
量刑: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 1-5 倍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违法所得 25 万元以上),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 1-5 倍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针对伪造许可文件):
情形:伪造《人工繁育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用于鹦鹉交易;
量刑: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如伪造 10 份以上,或用于交易金额 50 万元以上),处 3-10 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
回复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dmin
6
主题
0
回帖
179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79
加好友
发消息
回复楼主
返回列表
曝光专区
举报投诉
网站公告
心情驿站
图文推荐
鹦鹉信息网用户信息发布合规公告暨法律风险提示
2025-09-02
鹦鹉信息网关于鹦鹉饲养与保护的重要公告
2025-09-02
在零天手养玄凤鹦鹉,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2025-09-03
《鹦鹉养殖场日常消毒操作指南》
2025-09-04
鹦鹉禁食食物全攻略:蔬菜、水果及高危食品参考文档
2025-09-04
热门排行
1
如何根据季节调整玄凤鹦鹉的粮食配比
2
阿莫西林在养鹦鹉中的妙用手册
3
和尚鹦鹉饲养手册 (上册)
4
和尚鹦鹉饲养全指南(从零天喂养到孵化)
5
鸟类疾病用药及搭配学习文档
6
《鹦鹉单眼伤风:防治指南及日常预 防》
7
鹦鹉蛋小米制作全指南:从配方到开口性优化
8
《鹦鹉换羽期全攻略:时间、表现、护理与营养要点》
9
《鹦鹉夏季预防与中暑急救全攻略》
10
《鹦鹉养殖场日常消毒操作指南》